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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平学院纪〔2017〕15号

发布时间:2017/12/29 10:47:34    阅读: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抓好今年“双节”正风肃纪工作意义特殊而重大。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营造廉洁和谐节日氛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校属各单位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认真查找本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切实抓好整改;要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树立良好风气,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营造廉洁过节的和谐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风清气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所属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双节”期间,纪委监察处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监督电话:2657629

举报邮箱:pdsxyjb@163.com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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