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2011年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行风评议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校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对2010年度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行风建设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我校行风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后勤服务质量,争创“人民群众满意学校”。
二、评议考核内容
(一)2008年以来工作开展及制度建设情况:
1、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廉洁行为等);
2、学校收费(是否有违规、不合理收费);
3、中外合作学院(独立学院)办学(教学、服务);
4、教学水平(教师授课质量、教学管理水平);
5、后勤服务(食堂饭菜、宿舍管理、教室管理);
6、发展党员和学生干部选拔(是否公开、公正等);
7、奖(助)学金发放(是否公开、公正);
8、专升本及研究生保送;
9、落实助学贷款(照顾贫困学生);
10、为学生就业工作服务。
(二)2010年学校行风评议考核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代收教材费未按折扣据实与学生结算”问题;
2、“为学生办理代缴学费的银行卡收取年费”问题;
3、“超标准收取学费”问题。
(三)进行2011年行风评议满意度测评。
学校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行评办)将对师德师风、学校收费、中外合作学院(独立学院)办学、教学水平、后勤服务、发展党员和学生干部选拔、奖(助)学金发放、专升本、落实助学贷款(照顾贫困生)、为学生就业工作服务等十个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评议范围
各院(系、部)、各部门。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本年度的行风评议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客观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评议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1、学校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2、各院(系、部)、各部门成立相应的行风评议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具体部署评议工作,并在6月30日前将材料上报校行评办,以便归档管理,作为考评依据。
(二)评建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
1、本年度行风评议主要做好“一抓三征三建三提一评”工作。
(1)“一抓”即抓好宣传教育。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校园网、简报、板报等形式进行行风评议的宣传活动,把“三个第一”理念,即“把学生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学生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学生要求作为第一选择”贯穿于行风评议始终,营造评议氛围,使广大师生明确行风评议是全校性的,与自己休戚相关,从而更加明确行风评议的意义和重要性。
(2)“三征”即征求学生意见,征求教师意见,征求社会意见(包括家长、主管部门及服务对象)。行风评议“三征”分三个层面和三个轮次。三个层面即:一是校行评办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研、校园网站、行风评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学生、教师、社会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地评议学校各单位工作状况;二是各单位自行组织征求学生、教师、社会的意见建议;三是继续坚持民主评议代表制度。各院(系、部)推荐学生及家长代表各10名,教师代表2名;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推荐1名教职工代表,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评议代表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收集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代表名单请于6月30日前报校行评办。三个轮次即6月至9月底,至少分三轮次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校行评办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反馈,敦促整改。
(3)“三建”即建平台、建流程、建机制。一是建平台。校行评办设置行风评议意见箱、电子信箱(
jwjc@pdsu.edu.cn),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设立评议接待日,通过多种方式征询意见和接受评议,建立教师、学生、群众、服务单位和服务对象之间的互动平台,畅通反映民意、诉求渠道。二是建流程。结合“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细化本单位岗位工作流程,公布流程图。三是建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构筑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做到靠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使行风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三提”即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提升队伍素质。重视队伍素质在行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教育、培训、培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为行风建设提供人力保证。二是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效率观念、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三个第一”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5)“一评”即满意度测评。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校行评办对各院(系、部)、各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对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给予表彰。
2、重点工作。
(1)服务承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更好的为教学一线服务,促进我校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各学院 (系、部)、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工作性质,公开向广大师生作出服务承诺,并于9月中旬以书面形式送交校行评办。
(2)工作流程规范化。结合“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各院(系、部)、各部门要使本单位的工作流程更加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更好、更快的为全校师生服务。
(3)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与行风评议相关的工作制度,特别是涉及到师德师风、学校收费、中外合作学院(独立学院)办学、教学水平、后勤服务、发展党员和学生干部选拔、奖(助)学金发放、专升本、落实助学贷款(照顾贫困生)、为学生就业工作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要做到靠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
(4)党务校务公开。实行党务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学校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学校及校属各院(系、部)、各部门按照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制定公开方案,明确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间要求,对涉及学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前信息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信息公开。
(5)开展争创“人民群众满意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各院(系、部)、各部门要在教师和学生中深入开展以争创 “人民群众满意学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此项活动落实到学校的管理、教学、服务当中。活动内容、形式自定,开展情况及时报校行评办。
3、抓好督导检查。校行评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院(系、部)、各部门行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接受群众投诉与查办案件相结合,个别走访与召开学生座谈会相结合。
(三)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1、总结验收。各院(系、部)、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行风评议工作,并于9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和制度建设材料。
2、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将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对考核中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存在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部门,院(系、部)排名后两位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行风评议工作。行风建设是学校加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校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树立形象的必然要求。行风建设与学校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各院(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通过真心实意抓行风建设带动本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加强行风建设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行风评议主动发现问题,边评边改,边改边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扎扎实实的评议成果让学生满意,让教职员工满意。
(三)巩固行风评议成果,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院(系、部)、各部门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行风评议要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使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各院(系、部)、各部门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推动我校行风建设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