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的关键时期,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涵养新风正气,推动党员干部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践行廉洁、文明、安全、节俭、绿色祭扫要求,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
一、扛稳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常态化纪律教育与节日作风建设深度贯通融合,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组织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筑牢思想防线。
二、严守纪律规矩,坚守廉洁底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守纪律规矩红线,自觉维护作风建设成果,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开展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及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财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同城吃请,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住宿、娱乐等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或借机敛财,坚决摒弃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低俗祭祀、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的行为。
三、从严监督执纪,涵养清风正气
各二级纪检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靠前监督作为,深入排查本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风险点,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学校纪委将加大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变异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清明之风涵养清廉之心,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371-12388
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
来信请寄: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湖滨校区,邮编:467000)
来访请到: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湖滨校区办公楼416室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6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99起
链接: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603/t20260325_481426.html
2.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链接:
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qwfbx/tbpg/article8e393291b3f54beab0ca8283b2171539.html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