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反映宁陕县副县长叶庆春等人涉嫌公款出国旅游等问题后,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及时派出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反映叶庆春等人公款出国旅游及叶庆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属实。经11月5日安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叶庆春宁陕县委委员及宁陕县政府副县长职务。反映叶庆春的其他问题,还在调查之中。对参与公款出国旅游的宁陕县教体局长石功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参与公款出国旅游的宁陕中学党总支书记、副校长王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宁陕县委书记邹成燕、县长唐新成因对叶庆春公款出国旅游监管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与此事相关的安康市外侨办主任、副主任、宁陕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办证民警、宁陕县外侨办主任等人也受到相应处分。
与此事相关的宁陕中学校长,因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待调查结束后,将一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