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干祥岳涉嫌受贿案,近日已由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悉,该案系最高检专项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督办案件之一,起诉书指控干祥岳受贿金额47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沈某的采砂公司自1997年10月份成立以来,由于当时瓯江砂石矿区划分、船舶位置定位等都还没有规范,其经营一直处于艰难的情况。2001年起,干祥岳分别任温州市地质矿产局副局长、瓯江砂石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先后分管和负责过整治瓯江的砂石采、运、销工作,帮了沈某不少忙,两人关系日益密切。
为感谢干祥岳为其公司在瓯江砂石整治、砂石矿区划分、船舶报废更新登记、采砂许可证年审等方面的关照,2002年春节,沈某到了干祥岳家中,把装有5万元现金的塑料袋放在茶几上。干祥岳收下了第一笔现金后,从2003年到2006年春节期间,沈某都照例送上10万元现金拜年。起诉书指控,2002年到2006年间,干祥岳共收受沈某现金和其他财物计47万余元。(陈东升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