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双柳树镇党委书记齐新峰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现通报如下:
2015年2月至2017年8月,齐新峰同志任双柳树镇党委书记期间,使用双柳树镇政府办公楼302室作为办公室,面积为22.976㎡,另外使用301室作为住室,面积为77.982㎡,两者实际占用面积100.958㎡,大大超过规定面积。2018年2月,市纪委决定给予齐新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齐新峰同志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在全党上下持之以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十八大之后,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问题,反映出当前我市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不折不扣执行规定,严格执行纪律。
一要强化自觉自律。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要有恒心、有定力,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
二要担当主体责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和政治定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好主体责任,尽好作风建设之责,在抓作风建设中体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三要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礼送礼、公车私用、滥发钱物、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等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高压态势,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自觉、变成习惯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信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