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州探索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移动的“探照灯”照向薄弱地带,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延伸到最前沿。探索“明察+暗访”“日常+节点”“全面+点穴”巡察工作模式,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常态化惩治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深挖细究,形成震慑。
为破解“区域窄、人员熟、查不透”的困局,建设巡察人员库,为巡察人员任职回避、地域回避以及人尽其才提供较大的选择余地。为提升发现问题能力,该州加强巡察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巡察方法运用能力,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深入了解问题,努力提升发现问题精准度。截至目前,恩施州及下属八县市均成立了巡察机构,恩施州委设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8县市共组建巡察组23个。恩施州已完成对9个州直单位的两轮巡察,各县市也陆续启动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巡察工作。目前,已发现基层“微腐败”线索966件,根据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处理42人。
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巡察的核心生命力在于整改落实。该州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加强问题整改督办,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愿整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不到位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并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成果巩固落实。巡察结束后,各级纪委、组织等部门组成专班“消化”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在巡察结束后,对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或电话回访,对被巡察单位、巡察组进行综合测评,推动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巡察组履职尽责到位。对部分被巡察单位“回头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再亮剑”。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看行动。”恩施州纪委负责人表示,巡察工作必须立足实战,在实践中打造巡察铁军,高举巡察利剑,突出抓早抓小、抓严抓实,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