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提醒
 关于河南省教育系统2024年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3年党委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通知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的通知
 工作动态
 我校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
 [图]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廉政提醒谈话
 [图]校纪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
 校纪委书记许建辉巡听指导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图]校纪委和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赴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图]我校召开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会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南省纪委:“八个严禁”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8/04/03 18:11:31    阅读:

3月28日,省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通知全文如下。

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2018年清明将至,按照中央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省纪委将在全省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节日期间,省纪委将灵活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紧盯重点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上一条: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6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设计制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