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教育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的实施方案》(平学院发〔2023〕8号)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书记讲纪法”、“廉政谈话面对面”、“纪法与青春同行”、“纪律教育活动月”、“勤廉榜样巡礼”、“廉洁从家出发”、“纪法常相伴守护夕阳红”、“以案促改敲纪法警钟”等活动。
各单位要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做在日常,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总结、每月有安排,抓常抓长、久久为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每季度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1000字以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纪委邮箱jw2657629@163.com,相关活动记录、图片、新闻报道等可一并报送。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