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双节纠“四风”树新风廉洁过节的通知
 平顶山学院2022年以案促改工作典型案例汇编
 关于开展平顶山学院廉政专题研究暨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遴选的通知
 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 进一步严明纪律倡树新风的通知
 关于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工作动态
 [图]我校召开师德师风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new]
 [图]我校召开推进“清廉平院”建设座谈会[new]
 [图]校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
 [图]省管本科高校第三协作区监督检查组到我校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图]校纪委召开2022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述职会议
 [图]校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高质量监督工作推进会精神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4 09:29:28    阅读:
关于认真做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和
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进一步营造廉洁从政和预防腐败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0〕1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造声势,深化教育,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
    二、扎实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
    (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宣传阵地的作用。校纪委网页刊发《廉政准则》内容和省纪委《<廉政准则>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充实纪委廉政建设网页内容。深入剖析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深化宣传效果,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网页专栏、广播、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采取讲座、报告、讨论和组织领导干部交流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认识、体会等多种形式,使《廉政准则》的宣传内容普及到每一名党员、每一名教职工,达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的效果。
    (三)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智力优势,结合师生员工关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热点问题,组织师生员工创作大众喜闻乐见的歌曲、小品、诗歌、小说、戏曲等作品,深入宣传《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要求。学校拟遴选优秀作品,参与省纪委“中原清风杯”廉洁从政优秀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
    (四)从6月份开始,利用学校的短信平台,每周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2条《廉政准则》的内容。
    三、深入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
    (一)抓好集中学习。6月底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分别举行一次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和全体党员的专题学习。通过原原本本地系统学习《廉政准则》,使每个党员干部熟记《廉政准则》的每一章节、每条规定,入脑入心,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廉政准则》的要求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组织反腐倡廉法规知识测试。6月份,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参加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知识测试。
    (三)将《廉政准则》的精神和内容纳入党校党课、团课以及其他廉政教育活动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廉政文化建设。
    (四)校党委领导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同志要带头讲廉政党课,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集中安排一次以学习《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廉政党课。7月份拟推选出优秀党课教案上报省纪委参加全省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党建评估、行风评议、招生评估、治理“小金库”等工作,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抓紧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做学习的表率、宣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通过此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校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学习教育情况和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上报纪委办公室(电话:2657629发送邮件至jwjc@pdsu.edu.cn),纪委办公室将在网页上实时发布信息。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及时浏览《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高度重视 务求实效 强化责任 切实做好学校2010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6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设计制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