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六次全会和《河南省2008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行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校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解决乱收费等问题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强化学校行风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校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不再成立相应机构,但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其名单上报学校民主评议办公室。
三、评议对象
全校各单位。
四、评议内容
(一)有无擅自设立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行为。
(二)有无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
(三)有无搞“双轨”收费和降低分数高收费现象。
(四)有无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五)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
(六)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
(七)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八)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
五、评议方法步骤
评议工作采取全校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实施、全面评议、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我校评议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15日至10月31日)
1.建立学校评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2.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动员活动。秋季开学后,结合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评议内容和《2008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情况上报学校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评议办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推荐一定数量的评议代表,并协助做好代表的培训、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
(二)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学校评议领导小组以适当方式向全校通报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建议,并确定重点评议对象。
2.学校要对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各单位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评议活动。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建章立制。突出对重点单位的评议。11月15日前,向上级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改工作报告。
3.学校将加强对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组织力量查处在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4.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民主评议问卷测评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民主评议工作,并于12月6日前,将民主评议工作总结交学校民主评议办公室。校行风评议领导组进行全校性总结。12月9日前,按照要求逐级上报。
淮河医院、东京医院按照省卫生厅行风评议工作要求进行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师生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校园和“重振河大百年名校风采”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评议工作的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注重成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要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学校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要把各种乱收费现象作为评议和整改的重点,把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行风建设的突破口。要统一认识,抓住重点,通过民主评议,认真分析,狠抓整改,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三)严格纪律,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按章办事,严格落实评议方案的各项内容,稳步推进,不走过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评议效果。评议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隐瞒情况;严禁以各种手段扰乱评议工作,影响评议结果;严禁对批评、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保证整个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