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提醒
 关于河南省教育系统2024年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3年党委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通知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的通知
 工作动态
 我校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
 [图]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廉政提醒谈话
 [图]校纪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
 校纪委书记许建辉巡听指导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图]校纪委和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赴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图]我校召开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会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廉政文化 >> 正文
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一:用好问责这个利器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12-12 08:00

发布时间:2016/12/18 22:55:41    阅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现在已是年终岁尾,要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认真盘点,看看失责必问是否成为常态,真正把问责的利器用起来。

  制定实施问责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时候,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总是排在第一位;在义务与权利的关系上,永远是义务为先。厘清权力、责任、担当之间的关系,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是十八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鲜明特色,是党的建设理念的一大创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中深化的具体体现。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当前党内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使命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组织委以重任时当仁不让,但干工作却不担当不负责,出了问题就溜肩膀、推脱责任;有的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心知肚明,却就是不批评不报告,等干部被审查了还说“感到很惊讶”,或者马后炮地说“早就发现有问题”,不自觉反省、不主动担责,甚至连一句自我批评都没有。有权力无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如果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我们党就无法战胜风险挑战,全面从严治党也无从谈起。十八届党中央综合运用通报曝光、调整领导班子、组织处理、执纪审查、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方法,对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等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失责必问的鲜明态度。

  问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问责条例与这两部党内法规相互呼应、相互配套,目的就是要把尊崇党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执行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面从严治党,严就严在刚性执纪,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上一条: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二:问责问的是政治责任
·下一条:把修身齐家当作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6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设计制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