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因受贿罪,一审被上海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20万元。
上海市纪委今年1号通报曾经指出“蔡志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纪违法,作案时间之长,性质之严重,社会影响之坏,是这些年来本市查办的局级干部案件中较为罕见和典型的案件。”
蔡志强在一份长达10多页的自我检查材料中,回顾了自我奋斗、组织培养和自我迷失的历程,反省了自己人生异化和价值观扭曲的缘由。其中“四个错把”的挖掘尤其发人深省——(1)错把权力当能力,或者说把公权当私权。(2)错把利益关系当朋友关系。(3)错把职务影响当人格魅力。(4)错把潜规则当行为规范。
权力、能力与私欲满足
错把权力当能力,或者说把公权当私权。
“在市人事局工作期间,我确实做出很多成绩。我没有把这些归功于组织和形势,没有考虑到好的政策和党的领导,我没有觉得这是职务赋予我的机会而做出的成绩,把它归功于自己的能力,同时觉得能力是自己的,没有想到能力是组织培养的。因此觉得权力可以用来为公,也可以用来为私人所用。”
蔡志强强调“诱惑太多”,觉得自己有能力、有成绩,辛苦换来的收获满足不了一己私欲。他的奋斗目标是“出人头地、做大事业”,虽然无可厚非,却是不折不扣的个人奋斗人生观。人生观决定和影响价值观。
蔡志强忘记了执政党“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利用权力甚至利用特权弥补心理失衡,进而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说明存在政治思想教育落后和主流意识形态衰落的问题。
现在,政府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有时流于形式,舆论界关于多元化价值观争执常常难分青白,网络媒体往往充斥大量不明是非的议论,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拜金主义和自由主义一时喧嚣尘上,导致一些干部政治方向迷茫、理想动摇,失去了行动的准则和目标,个人利益成为最高的行为指针。
身边人、自己人与圈子
错把利益关系当朋友关系。“其实我是一个社会人,我和人交往时不可能脱离自己的职务和身份。别人带着一定动机和我交往,我还当作是正常的朋友关系,放松了警惕,形成小圈子。我现在的问题可以说和这一点关系很深,我拿他们的钱还当作是兄弟间的互相帮助,因而没有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
错把职务影响当人格魅力。“我曾经总觉得自己人缘很好,很受欢迎,圈子广,有凝聚力,有号召力,有向心力。实际上这是我的职务影响,而不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
以上两点都说到了“圈子”问题。蔡志强说,圈子里传递的是权力的信息、利益的疏导和人事的嫁接。再有能力、再优秀的人,因为不是圈子里的人,往往受到拒绝,难以受到重用和提拔。作为“一把手”,其身边人很多,而身边人未必是自己人,把殷坤能当作自己人,是因为他投其所好、可靠稳重。这符合蔡志强说的建立“圈子”人物的条件。
长征乡原乡长王妙兴曾经送给他钱,觉得此人不是好打交道的,他就退回了。他还说,找几个固定的“麻将搭子”也是经过过滤的,是“圈子”里的人——这些私营企业家都像他那样靠个人奋斗出人头地,忠义可靠,在情感上、价值观上有认同感。实际上,蔡志强是把工作和权力庸俗化了,他把“江湖义气”带进来了 ,只要是“兄弟、朋友”的事情就解决、办理,挑战的不就是组织、毁坏的不就是秩序吗?
有些干部盲目结交朋友,只认人、不认理,反过来被他们包租、出卖,等自己深陷牢狱,看他们还逍遥自在,才明白“小圈子”是利益的、低俗的、丑恶的。因为有“圈子”现象,想当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蔡志强才会在“自己人”面前麻痹大意,大搞权钱交易。其实“圈子”是不堪一击的,一遇到现实冲突和矛盾就会土崩瓦解。
灰色收入与潜规则
错把潜规则当行为规范。“我总觉得,现在社会上要做点事,不坐下来喝点酒、送点卡、甚至送点“信封”,过年过节不“拜码头”,没有兄弟朋友见面碰头,好像是做不成事情的。我把这样的潜规则当作行为的导向,而没有把党纪国法放在脑子里。有时候吃完饭对方塞个信封,我就很自然地放到口袋里,我是领导带头收,下面的人也就一起收了。因此甚至有时候拿了礼,却连是谁送的也记不清。反之,我们请别人吃饭,我也是要发点卡或礼品之类的。”
据了解,蔡志强经常收卡、发卡,名正言顺地认为是 “礼尚往来”。除了必要的工作开销,真正的灰色收入也应该是反腐败的一个重点。
自律和外部监督
“在区里时,我有些飘飘然,因为大家当面从来都是说我好,从来没有人说我不好或哪件事做得不好。甚至在区里的班子里都很少听到过批评的意见。”
蔡志强从小家境贫穷,遭人歧视,刚走上工作岗位时,也有一段不顺利的过程,通过组织培养和个人努力终于飞黄腾达。但是,他缺乏坚定的信仰、坚强的意志,贪图个人享乐,不惜代价追逐金钱、权力和美色,在“兄弟、朋友”的拉拢和“自己人”的奉迎中,完全蜕变为犯罪分子,是和管理与监督缺位分不开的。阿谀之声不绝于耳,他看不到真相、听不到真实的声音,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自己失察、失管、失范,蔡志强最痛苦的应该是这一点。(人民网上海3月4日电 记者曹小航 包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