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2010年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河南省2010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监【2010】287号)精神和省纠风办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和推进我校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校园,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省纠风办和省教育厅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规范办学、招生、收费行为、加强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及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着力解决学校在办学、招生、收费、校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校教育环境,开创我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校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院(系)党政一把手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院(系)、部门民主评议行风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评议考核内容
按照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和2009年行风评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评议考核以下内容:
1、办学行为情况;
2、招生行为情况;
3、收费行为情况;
4、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情况;
5、后勤服务情况;
6、师德师风校风建设情况;
7、自评工作情况。
三、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分为三个层面开展:一是学校整体工作接受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及上级评议组织的评议;二是学校各党政机关和服务部门接受各院(系)、教辅部门和广大师生的评议;三是各院(系)接受本单位教师和学生评议。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本年度的行风评议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评议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与准备阶段(5月13日至5月20日)
1、动员部署。学校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安排今年的行评工作。各单位、各院(系)也要召开会议,广泛进行动员,同时要制定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于5月17日前上报校行风评议办公室,以便归档管理,作为考评依据。
2、疏通评议渠道。学校在醒目地方设置行风评议意见箱、利用校园网设置电子信箱、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设立接待日等各种征询意见和接受评议的渠道,保障各种渠道的畅通。
(二)评建实施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学校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研、校园网站、行风评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学生、学生家长和各基层单位对学校党政机关和服务单位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地评议学校各单位工作状况。继续坚持民主评议代表制度。各院(系)推荐学生及家长代表各10名,教师代表2名;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推荐1名教职工代表,并请于2010年5月21日前,将代表名单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评议代表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收集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反馈,敦促整改。各单位要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分别在5月、9月发放问卷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结合实际进行整改。
2、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照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各有关参评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后,要及时向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办公室报送征求及整改情况。总结材料于2010年9月30日以前报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办公室。
3、重点评议。重点针对我校在教育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和工作效能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开展评议。学校安排在5月份、9月份进行群众评议,做到“三征三改三评”。“三征”即征求、征集、征询全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三改”即学校把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各职能部门和院(系),各职能部门和院(系)认真分析,作出整改方案。能办到的,就要立即去办,努力解决;有客观条件不允许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争得让学生理解。“三评”即评满意度,评总分,评排名。对排名先进的单位表彰,对于排名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
4、督导检查。校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接受群众投诉与查办案件相结合,个别走访与召开学生座谈会相结合等形式,对各单位行评工作进行督导。
5、查办案件。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评议工作办公室组织力量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6、学校接受上级与社会的评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接受省评议办及社会各界的问卷测评和汇总统计。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1、总结验收。各单位行风评议工作总结于9月30日前报学校行风评议办公室。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及时报送。
2、结果运用。校内外评议结果将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风评议结果排名、先进单位评选等,并作为学校对各单位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学生当亲人、当主人,把学生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学生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学生要求作为第一选择,切实把以生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办学、招生、收费、师德师风之中。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师生利益的具体体现,对加强学校管理、培养良好师德师风校风、树立学校在社会上的优秀形象,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确保评出正气、评出干劲、评出实效。
(二)抓住重点,务求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要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正在开展党建工作评估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学校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对行风评议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进行整改。通过民主评议,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意识,净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形象。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联系本职工作实际,逐项对照评议内容,自查自纠。要按章办事,严格落实评议方案的各项内容,稳步推进,不走过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意提高评议效果。各院(系)要着力做好对广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使广大学生了解学校行风评议工作的意义,以热情的态度参与和支持学校行评工作,确保征求意见、评议、整改、督导、测评和考核的实际效果。评议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隐瞒情况;严禁以各种手段扰乱评议工作,影响评议结果;严禁对批评、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