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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纪发〔2016〕24号

发布时间:2017/01/04 15:20:21    阅读: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重要节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相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实施通报曝光。

  二、维护群众利益,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委要紧盯“小微权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重点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扶贫脱贫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在办理群众事务时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行为,尤其是要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要加快办理进度,争取在“两节”前依规依纪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办理结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的惩戒和震慑氛围,真正实现查处一个、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重申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参与换届工作人员、考察组成员的教育监督,深入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监督检查,引导他们带头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换届纪律,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凡发现有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通过严查重处、通报曝光,让以身试纪者“自吞苦果”,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投机钻营者受到严惩,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用好问责利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两节”期间,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近期工作部署,认真谋划,统筹考虑,详细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及时跟进各项举措,坚决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同时,还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省纪委举报电话:0371—12388;举报信箱:河南省纪委信访室(邮编:450046);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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