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纪检监察干部:
新颁布实施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重要遵循。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豫纪办发〔2017〕6号)要求,决定在包括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在内的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中组织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要意义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特别是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纪检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规范监督执纪问责行为的客观需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助推学校转型提质跨越发展。
三、学习内容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学习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结合起来。充分认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出台的深刻背景和重要意义,了解其深刻内涵和实质,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学到真处,抓住重点,把握实质,领会要义。
四、实施方法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3月15日至5月25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5日至3月20日)。学校通过印发《通知》和召开专门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学习要求,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营造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3月21日至4月28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自学为主,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为本阶段主要学习内容。要抓好研读思考,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在此基础上,校纪委将组织研讨交流,组织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通过学习、讨论、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实践总结阶段(5月2日至5月25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本阶段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一篇报校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将认真总结纪检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并于5月29日前报省高校纪工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发放“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材料,督查检查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二)把握学习方法。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多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用学习推动工作,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三)建立学习长效机制。校纪委要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制定纪检干部学习制度,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附件:关于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