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22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治“四风”、倡树新风,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教育提醒
全校各级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实节前教育,加强廉政提醒,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带头激浊扬清、抵制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祭扫。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不跨市、跨县流动,严格执行不聚餐、不聚会、戴口罩、一米线、测温、扫码等要求,始终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二、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扬正气、树新风,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游玩、探亲访友;严禁使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到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旅游:严禁违规报销个人祭扫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借祭扫、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收送名贵土特产、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卡券;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和疫情防控监督责任,受理监督举报,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加强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处。
监督电话:2962001 15093807566
举报邮箱:pdsxyjb@163.com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