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推选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遴选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相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按照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充实,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推选原则
坚持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推荐、审核、培训、考核相结合。
三、推选对象
学校长期开展廉政理论研究、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专家学者。鼓励纪检监察、党委巡察部门人员申报。
四、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风端正,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学风正派,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保密意识强,身体健康,在职在岗。
(二)业务条件
1.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专家学者。从事纪检监察、党委巡察业务工作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职务,熟悉纪检监察、党委巡察业务工作。
2.廉政理论研究专家学者。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省级课题及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有丰富的廉政理论研究经验。
五、推选步骤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广泛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个人报名后,由所在基层党委进行审核、推荐,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填写《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审批表》《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于5月14 日前报送至办公楼4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2657629@163.com)。
(二)资格审查
在各基层党委推荐的基础上,校纪委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上报专家名单。
六、工作要求
入选后各评审专家应按要求参加课题评审,遵守评审纪律,评审前3天会务组会提前通知专家评审事宜。
联系人:陈奎永2657629 16696986101
附件:
1.《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课题评审专家推荐审批表》
2.《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课题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