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3月27日,校纪委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
本次教育月活动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作风建设,助力本科评估”为主题,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组织实施,重点是开展好六项活动:
1、抓好一次集中学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月活动始终,要在组织全体党员自学的同时,还必须组织全体党员和所辖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学校党委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中心组要专门安排时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通过集中答卷和征集学习体会感言的形式考核检查学习效果。
2、讲好一次廉政党课。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在教育月期间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贯彻《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学校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
3、做出一个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岗”承诺。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全校教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按照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岗”五条标准和《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要求,针对个人工作岗位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范措施,做出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岗”书面承诺。其中,党政机关干部,要紧密结合贯彻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建设“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节约型”的“六型”机关的精神要求,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处级领导干部的应上报校纪委备案。
4、完善一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校党委《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实施方案》(平学院文〔2011〕42号),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成效,进一步找准找全单位风险点,分析存在问题,重视建章立制,针对廉政风险点,按照职权范围和相关程序规定,不断建立健全各个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5、开展一次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形式多样地组织集中活动和基层单位开展活动,如请专家针对教育系统典型案例作专题报告、分层次(处级干部、重点部门)组织参观学习、观看教育片等等,有组织地进行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校纪委将提供部分电教资料。
6、组织一次廉政短信征集活动,同时征集学习体会感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报的短信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党员数的30%,校纪委将原创廉洁短信、学习体会感言择优发送给党员领导干部与教职工,择优刊发在纪委网站或工作信息上。
目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学校总体安排部署,正在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单位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廉政文化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