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我校2011年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在行政办公楼一楼招生大厅召开工作会议。校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生就业处处长王孟州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张国锋主持。
会上,张国锋宣读了《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招生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平顶山学院2011年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王孟洲向与会同志报告了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四个绝不允许”、“六不准”、“六严禁”和河南省有关招生工作的“六公开”,详细介绍了我校历年来招生工作的主要做法,并着重解释了今年我校招生工作的工作流程。
田建伟作了总结讲话,并对如何搞好今年的招生监察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招生监察工作。招生工作关系考生利益和学校形象,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招生及其监察工作,将其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招生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尽量让考生和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二是把握重点,认真履行监察职责。要重点监察招生行为是否符合既定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要监察好重点环节,要做到参与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尽职不失责。三是严格要求,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他强调指出,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在招生监察工作中不能有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