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提醒
 关于河南省教育系统2024年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3年党委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通知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的通知
 工作动态
 我校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
 [图]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廉政提醒谈话
 [图]校纪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
 校纪委书记许建辉巡听指导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图]校纪委和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赴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图]我校召开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会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廉政文化 >> 正文
商业贿赂的行为要点

发布时间:2009/10/26 08:54:53    阅读:
    (一)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
    (二)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 
    (三)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
    (四)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

·上一条: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
·下一条:无畏,源自无私――重读王瑛事迹有感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6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设计制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