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文件
平学院行〔2009〕24号
平顶山学院关于
印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从今年起学校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为此学校制定了《平顶山学院机关、教辅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平顶山学院院、系(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予印发。望各单位对照本单位责任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平顶山学院机关、教辅部门
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完成学校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提高机关、教辅部门的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平顶山学院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平学院行〔2007〕 9号),特制定我校机关、教辅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行目标管理考核,是为了正确评价机关、教辅部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并为科学合理聘任、奖惩提供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与民主性原则。
2.科学合理与可操作性原则。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原则。
4.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年终考核为主原则。
三、考核对象
学校行政机关部门、教辅部门(学校党务部门参加学校党务系统的考核评比)。
四、考核内容
对各部门的考核目标分为共性目标、业务目标和重点工作目标三部分。共性目标是所有考核对象均需接受的考核内容;业务目标是因考核对象职责范围和业务性质的不同而形成的具有较强业务特点的考核目标;重点工作目标是学校年度内下达各单位的或本单位年度内的重要工作目标。
(一)共性指标(40分) 由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目标办)统一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廉洁自律,无违反党纪、政纪行为;遵守国家和学校财经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校务公开制度落实好。
2、制度建设
(1)规章制度健全完备。
(2)内部分工明确,工作协调顺畅。
(3)办事程序明确、规范,办事效率高。
(4)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或旷工现象,出勤率高。
3、行政执行力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决策和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重工作落实,工作效率高,无拖延、推诿现象或重大失误。
(2)按时参加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无迟到、早退或旷会现象;按时、保质报送有关材料。
4、服务意识
(1)注重为教学一线服务,体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
(2)全局观念强,积极协调部门关系,主动配合工作。
(3)群众满意度高(根据服务对象分别测评)。
5、综合性工作
(1)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普法、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保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无违法、违规现象,无相关责任事故。
(3)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做好相应记录。
(4)重视档案建设,立卷、归档及时,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5)认真、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业务工作目标(40分)
(三)重点工作目标(20分)
业务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目标,先由各单位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及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并参照上年度工作业绩提出,经主管领导审阅后报目标办,然后经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五、考核组织
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目标办牵头组织实施。
六、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20%,良好等次占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30%,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介于良好和不达标之间的单位为合格。
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责任事故、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的单位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七、考核程序
(一)自评
各单位按共性指标、业务指标和重点工作体系据实写出自评报告,并确定自评等级;说明不足之处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提高措施,于12月20 日报目标办。
(二)目标办考评
由目标办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占40%。
(三)集中考核
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由院(系)及服务对象对其进行考核评分,占60%。
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特殊贡献者,经学校研究,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学校审定
考核结果由目标办经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确定。
八、奖惩
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学校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其年终考核优秀指标适当增加,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分别奖励本单位年度岗位津贴总额的5%、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其年终考核优秀比率(指标)降低,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扣减本单位年度岗位津贴总额的2%。(学校党务部门的先进单位奖励标准参照执行)
平顶山学院院、系(部)
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完成学校确立的年度工作目标,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进学校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订我校院、系(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工作任务
根据平顶山学院当年工作要点,提出院、系(部)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包括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育资源利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管理六个方面。
二、测评体系
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体系和加分指标体系两大模块39项指标。
基本指标体系包括6项一级指标,即: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学生工作、科研工作、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其它工作。32项二级指标(以下简称基本指标),即:教学管理队伍;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研究;人才规划建设;人才队伍结构;教师资质;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宿舍管理;资助管理;就业指导;就业率;大学生文艺体育活动与身心健康;科研业绩;学术报告;科研管理;基层党建;政治学习与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廉洁从政与政务公开;源头治腐与制度建设;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实验室建设与资产管理;教学和办公设备管理;创建职工之家;教代会议案落实事项;重要工作交办;出席重要会议;档案资料管理;学费收缴;出勤情况。
加分指标体系7项(以下简称加分指标),即:应届毕业生考研;人才队伍结构;新增重点学科;新增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新增省部以上特色专业、精品课程。
三、测评标准
根据学校当年工作要点,在调研的基础上,参照院、系(部)上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当年目标管理。做到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合理量化。
测评体系中基本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工作权重为0.3、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权重为0.1、学生工作权重为0.25、科研工作权重为0.15、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权重为0.15和其它工作权重为0.05。
加分指标按各项指标所得分值直接计分,但最高不超过20分。基本指标+加分指标的总得分值,为综合测评结果。
综合测评结果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1.优秀:按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2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良好:在优秀等次以下按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 不合格: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及违规违纪事件(由学校有关部门界定)的单位为不合格。
4.合格:介于良好和不合格之间的单位为合格。
四、奖惩办法
学校根据年终综合测评结果,实行奖惩兑现。综合测评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院、系(部),学校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其年终考核优秀指标适当增加,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分别奖励院、系(部)年度岗位津贴总额的5%、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院、系(部),其年终考核优秀比率(指标)降低,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扣减院、系(部)年度岗位津贴总额的2%。
五、实施
1. 对院、系(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目标办)牵头组织实施。
2.制定和完善与目标管理配套的有关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关于“权责利相统一”原则的有关规定。
3.机关考核部门认真履行以下相应的职责:
由机关考核部门提出和制定相关目标任务、测评指标和测评细则;对院、系(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测评;提交年终测评结果及专项报告。考核部门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目标办提出院、系(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草案文本,组织征求意见,提供学校审定;协调院、系(部)及机关考核责任部门的相关工作;按期发布信息;组织年终测评并提出年度院、系(部)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4.测评工作中所需基础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5.测评时间范围:院、系(部)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的测评时间范围为: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六、测评细则
(一)基本指标测评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说 明 |
负责单 位 |
教
学
工
作
100分 |
管理队伍 |
15 |
1.教学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4分) |
管理人员熟悉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管理队伍稳定。 |
教
务
处
人
事
处
|
2.领导重视教学工作,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人均每年听课不少于8课时。(5分) |
领导班子应听课总课时每少1课时扣0.5分,扣完该项为止。 |
3.任课教师符合上岗资格。(6分) |
每学期每出现1人次不具备任课资格教师扣2分,扣完为止。 |
管理规范 |
75 |
4.有符合院系实际的教学管理细则,并能严格落实。(5分) |
|
教
务
处 |
5. 有完整的学科、专业、课程建设规划,建设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培养计划制定科学合理,计划执行情况好,课程(含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完备。(15分) |
凡不经审批私自调整开课计划1门次扣2分;发现1门次课程无教学大纲扣2分,扣完该项为止。 |
6.各类教学事务安排及时、合理,教学管理秩序正常。(35分) |
各类数据信息上传下达准确及时,上报材料不及时,每出现一次扣0.5分;出现1人次一般教学(管理)事故扣7分;出现1人次严重教学(管理)事故扣14分;一个部门一学期累计发生4次一般教学(管理)事故或2次严重教学(管理)事故的该项为0分。 |
7.考试管理规范,考风考纪好。(15分) |
考试安排不合理,监考教师不严格履行职责,按教学事故处理;每学期校级巡考人员在同一考场发现2人次作弊扣4分;3人次以上该项为0分;在同一院系不同场次考试中发现4人次以上作弊该项为0分;凡考试违纪隐瞒不报该项为0分。 |
8.各类教学档案资料完善,归档齐全。(5分) |
|
教学研 究 |
10 |
9.有教改方案,教研室职能发挥好,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记录完善。(5分) |
每学期每个教研室活动不少于6次,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该项为止。 |
教
务
处 |
10.有激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政策和措施,承担教研项目按期完成,并能用于实践。(5分) |
承担教研项目到期结项率达不到70%,每少于10%扣1分,扣完该项为止。 |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工
作
100分 |
人才规划建设 |
40 |
1、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10分)
2、有人才引进、培养、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具体,便于操作。(30分) |
|
人
事
处 |
人才队伍结 构 |
40 |
师资队伍高学位、高职称,结构达到学校平均水平,低于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减1分,以此类推。 |
高学位是指硕士及其以上,高职称是指副高级以上。 |
教师资质 |
20 |
没有高校教师资格证1人减1分;(10分)
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比例达到学校平均水平,低于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减1分,以此类推。 |
主讲教师资格是指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 |
学
生
工
作
100
分
|
队伍
建设
|
10分
|
1、每学期至少有2次以上的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学生工作,团学工作专用经费、设备到位。(2分)
2、能贯彻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院(系)年度团学工作有计划、总结。(1分)
3、团学干部年度工作有计划、总结。(1分)
4、重视团学工作研究,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理论水平,每学年团学工作人员(书记、辅导员)每人至少撰写团学工作相关论文1篇(发表)(1分)
5、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学生干部的集中培训,有内容、有专题、有实效(2分)
4、团学工作例会不缺席。(3分) |
召开会议一次记1分,两次以上该项记2分。缺少总结或计划各扣0.5分
缺少总结或计划各扣0.5分。论文没缺少一篇扣0.5分。
每培训一次记0.5分,四次以上记2分
团学工作例会缺席每人次,扣0.5分。 |
学
生
处
团
委 |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
10
|
1、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基础文明教育和诚信教育,每学期大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2分
2、新生军训工作组织管理到位,各项活动成绩突出,至少获得面锦旗。2分
3、有组织的开展新生入学教育。1分
4、认真搞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效果明显。2分
5、认真组织开展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和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3分 |
大型学习、教育活动每举行一次0.5分。
新生军训每获得一面锦旗计1分。
入学教育考试前4名分别计2、1.5、1、0.5分。每举办一次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计0.5分。
周四政治学习缺少一次扣0.5分。 |
学
生
处
团
委 |
学生日常
管理 |
15 |
1、班级日常管理科学、规范,认真负责,有完善的考评办法和管理措施,违纪学生的处理和帮教、学生综合测评等工作开展得好。2分
2、建立快捷有效的学生违纪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纪事件、突发事件、事故苗头后,相应人员能及时到位,处理恰当有效,汇报及时、准确。4分
3、有正常学生工作例会、学生干部例会、班级例会,至少每两周一次.2分
4、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无代考等舞弊现象。(考风建设方面:考试违纪率=年度违纪学生人数/学生总人数*100%。考试违纪率≤0.2%/年度计2.5分,0.2%-03%/年度计2分,0.3%-0.7%/年度计1.5分,>0.7%/年度该项分值计0分)3分
5、组织学生积极开展三早(早起、早操、早读)活动,晚自习学生出勤率在80%以上。2分
6、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行的田径运动会及体育活动。2分 |
无完善的班级考勤办法扣0.5分,考勤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记录不完整、公布不及时的扣0.5分,违纪学生处理不及时、不规范每人次扣0.5分,发生群殴、酗酒闹事、盗窃、毁坏公物等严重违纪行为,每一例1分。
发生重大事件的该项为0分。考试违纪每人次扣1分。学生例会每少一次扣0.5分。参加学校举行的田径运动会每获得一面锦旗计1分。 |
学
生
处 |
宿舍管理
|
15 |
1、详细掌握学生住宿情况,学生宿舍自律组织健全,制度健全。1分
2、院(系)辅导员及学生干部按时参加宿管工作会议和检查等工作,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每周至少自主组织两次宿舍检查工作,每次检查有记录。2分
3、辅导员在公寓值班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无故缺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值班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5分
4、院系领导重视公寓管理工作,信息渠道畅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力,及时处理违纪事件,无重大责任事故,各项工作有记录。2分
5、宿舍内务卫生、文明建设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效,学生能严格遵守《平顶山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无外宿、晚归等现象,无重大事故,无使用违章电器,文明宿舍率在20%以上。5分 |
无详细学生住宿情况扣0.5分,自律组织不健全扣0.5分。每周少检查一次扣0.5分。值班每缺一人次扣1分。院(系)领导深入宿舍每次加0.5分。晚归、外宿、违章使用电器、经商、打麻将、赌博、酗酒等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象每人次扣1分.
发生失火事件的该项为0分。
文明宿舍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5分。 |
学
生
处 |
资
助
管
理
|
12 |
1、按时完成校内评优评先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贫困生资助工作。3分
2、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整理毕业生有关档案和材料,毕业生档案材料齐备。2分
3.有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帮扶体系,危机心理动态反映及时,处理到位。2分
4.贫困生扶贫救助审批程序公平、公开,规范有序,资金发放及时、合理,手续完备。3分
5.开展社会助学活动有效果。2分 |
不按时上报评优评先结果以及相关数据,扣0.5分。
贷款毕业生离校前是否缴纳预交利息,未缴纳每人次扣0.5分;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率每超过平均数一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于平均数一个百分点扣0.5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每一例违约扣0.5分;没有建立完整的贫困生档案和贷款档案的扣0.5分。贫困生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每次扣0.5分。每开展社会助学活动一次加0.5分。资助工作出现问题一次扣0.5分。 |
学
生
处 |
就业指导 |
6 |
1.有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时上报就业信息;2分
2.年内专题研究就业工作2次以上,组织就业专题讲座2次,搜集并发布就业信息≥4次,2分
3.有组织或引导本学院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活动,且毕业生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30%。2分 |
不具有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按全校平均分值计算。
|
招
生
就
业
处 |
就业率 |
20 |
1.就业率≤40%计0分;
2. 就业率在40%-50%的,计1-4分;
3. 就业率在51%-60%的,计5-8分;
4. 就业率在61%-65%的,计9-12分;
5. 就业率在66%-70%的,计13-16分;
6. 就业率在71%-75%的,计17-20分;
7. 就业率>75%的继续加分,每增加5%加0.5分 |
毕业生就业学生数是指:毕业生升学 (升硕、专升本) 人数+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人数+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0日 |
招
生
就
业
处 |
大学生文体活动与身心健康 |
12 |
1. 以社会实践、挑战杯、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活动为龙头,有效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活动和实践活动;3分
2.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支持并协助学生就业创业团队的组建和开展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创业;2分
3.学习、推荐和表彰省级、市级、校级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典型宣传。2分
4.积极开展周末文化广场等各类文体活动;2分
5.积极引导、组织大学生参加群体活动,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7%以上;3分
6.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2分 |
科技和实践活动每开展一项计0.5分。
自主创业团队建设每个队伍计1分。
对先进典型每进行一次宣传活动计1分。
每举办一次文体活动计0.5分。
体质健康达标率在97%以上计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每举办一次大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计0.5分。 |
团
委
体
育
系
心
理
健
康
咨
询
中
心. |
|
科研管理
|
20 |
1、制定本部门科研工作计划,资料完整(4分);
2、科研交流活动不少于4次/年,活动记录规范(8分),每少一次扣2分,扣分不超过8分;
3、积极组织本部门申请各类项目,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科研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各种科研资料,无拖延遗漏现象(8分),每遗漏一次扣2分,扣分不超过8分。 |
|
科
研
外
事
处 |
|
学术报 告 |
20 |
1.本单位正/副教授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学术报告任务, 效果好(10分),每少一场扣2分,扣分最多不超过10
2.每场学术报告有完整的档案资料,管理规范(6分)。
3.按时上交学术报告年度计划(4分)。 |
学术报告任务量以《平顶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标准暂行规定》(平学院行〔2009〕12号)为准 |
科研业 绩
|
60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基本科研工作量标准:教授80分/年,副教授40分/年,讲师20分/年,助教0分/年(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要求按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科研工作量的80%计算)。各院(系、部、科研所)每位教师按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科研工作量记60分,每有一位未按要求完成科研工作量扣6分,扣分不超过60分。 |
具体要求以《平顶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标准暂行规定》(平学院行〔2009〕12号)为准 |
党
建
和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100分 |
基 层党 建 |
45 |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目标管路考核结果为依据 |
|
组
织
部 |
政治学习与精神文明建设 |
15 |
1. 有理论学习计划,并纳入了院系工作计划,有总结,有特色院系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年,每次至少有1人作典型发言,有记录;5分
2.教职工学习2次/年,每次至少有4人作典型发言,有记录;5分
3. 有可行的年度文明创建计划并及时予以总结,有文明创建的宣传阵地,每月更新1次。5分 |
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党团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学习内容不低于60%
|
宣
传
部 |
新闻宣传 |
10 |
1..有专人负责网站工作,栏目设置科学合理;网站内容定期更新。5分
2.在校内媒体年发稿基本数量不少于20篇,每少1篇减0.5分。5分 |
校内媒体主要指校园网、校报、校广播站和校电视台;有影响学校形象的内容考核不得分。 |
宣
传
部 |
廉洁从政与政务公开 |
10 |
1.每年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2次;2分
2.奖金分配公平合理,多数职工满意;2分
3.严格遵守招生、物资采购、职称评定等方面规定,规范操作。2分
4.贯彻落实院、系(部)务公开规定。4分 |
未按规定落实的不得分 |
纪
委 |
源头治腐与制度建设 |
10 |
1.业务费、办公费控制在核定指标内,支出合理;2分
2.无乱收费、乱发物、私设小金库现象;2分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2分
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和纪检年度工作重点。4分 |
未按规定落实的不得分 |
纪
委 |
案件查处与信访处理 |
10 |
1.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或协助校纪委查处,年结案率100%;5分
2.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全年无集体或越级上访。5分 |
5人以上属集体上访 |
纪
委 |
其
他
工
作
100分
|
实验室建设与资产管 理 |
15 |
1.确定报批的管理员、实验员符合条件;3分
2.实验开出率达到规定要求,记录资料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大型设备有完整的档案资料。3分
3.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以及其它实验器材管理完善、安全,设备购进程序规范,库存备件帐、物相符;3分
4.学期初设备管理完好率达到100%;3分
5.实验室操作规范,无重大隐患。3分 |
实验室开放包括开放的范围(含科研(专业)实验室)、时间、内容、对学生的覆盖面等。 |
国
资
处
|
教学和办公设备管理 |
10 |
1.有完善的管理办法;2.购置教学和办公设备程序规范,帐、物相符;3.固定资产严格实行资产登记制度,设备的完好率控制在99%以上。 |
|
国
资
处 |
创建职工之 家 |
10 |
有创建方案,有活动安排(每年至少有二次以上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文体活动)。10分 |
|
工
会 |
教代会议案落实事项 |
10 |
及时落实教代会议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10分 |
|
工
会 |
重要工 作
交 办 |
10 |
重要工作交办处结率100%(否则计0分)。 |
重要工作交办是指有文字通知,领导批示需要按时办结和上报的事情。 |
两
办 |
出席重 要
会 议 |
10 |
按要求参加学校重要会议,除因公出差、其他非常特殊情况外,无请假、缺席现象。 |
校级重要会议是指党委、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全校性大会。 |
两
办 |
档案资 料
管 理 |
10
|
年度文书、工作档案、报表数据、教科资料等按时、规范装订成册,入盒归馆。 |
|
两
办
|
学费收 缴 |
15 |
1. 学费收缴率≤95%计0分;
2.学费收缴率>95%-100%计3-15分。
|
1.指学费实际收缴额÷应收缴额(含宿费)。办理了助学贷款手续和签订了下学期交款承诺协议的视为不欠缴。
2.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0日。 |
财
务
处 |
出勤情 况 |
10 |
各类在岗人员出勤率高,没有无故旷工、缺岗现象。每月没有按时报送考勤情况的每次减1分;单位请事假、病假平均每年每人基数为2人次(调课1人次按请假1次计),超过基数部分每5人次减1分;无故旷工、缺岗每人次扣5分。 |
根据上报考勤情况、抽查出勤情况、调课情况综合测评。 |
教
务
处
人事处 |
说明:没有学生和实验室的单位,相应项目按平均分计算。
(二)加分指标细则
序号 |
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说明 |
负责
单位 |
1 |
应届毕业生考研率
|
考研率(考研录取学生数/专业毕业学生数)以20%为线,每超过2个百分点加1分 |
5 |
由相关院系提供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原件在相应考核部门备案,依据该考核部门提供的依据进行考核。 |
教
务
处 |
2 |
人才队伍结 构 |
师资队伍高学位、高职称结构高于学校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加1分,以此类推。 |
3 |
高学位是指硕士及其以上,高职称是指副高级以上。 |
人
事
处 |
3 |
新增重点学科 |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
8
6
2 |
获批重点学科,以批准文件为准。 |
科
研
外
事
处
教
务
处
|
4 |
新增重点实验室 |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校级 |
10
8
2
1 |
考核截止日期当年12月31日依据批文核准。 |
5 |
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 |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校级 |
6
4
2
1 |
以批准文件为依据核准 |
6 |
大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 |
国家级 |
一等
二等
三等 |
6
4
2 |
1.大学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奖项、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杯英语竞赛、优秀毕业论文奖、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电子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全省)大学生运动会比赛等加分。
2.运动会第1名计一等奖;2、3名计二等奖;4-8名为三等奖。 |
科
研
外
事
处
团
委 |
省(部)级 |
一等
二等
三等 |
3
2
1 |
7 |
新增特色专业、精品课程 |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厅)级
校级 |
6
4
2
1 |
以批准文件为依据核准 |
教
务
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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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目标管理 考核 办法 通知 |
平顶山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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