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提醒
 关于河南省教育系统2024年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3年党委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通知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轮校内巡察工作的通知
 工作动态
 我校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
 [图]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廉政提醒谈话
 [图]校纪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
 校纪委书记许建辉巡听指导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图]校纪委和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干部赴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图]我校召开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会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内文件 >> 正文
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11/09 15:09:13    阅读:
 

 

平顶山学院文件

 

  平学院行〔200832

                                                    

 

 

平顶山学院关于

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校属各单位:

为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管理严格,运行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遵循“增收节支,强化预算,调整结构,突出重点,量入为出”的原则,现就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预算管理与控制。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学校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支都应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学校各项支出应做到有预算安排,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按照现有支配财力,预算安排保证的专项支出项目有:工资、津贴;借款利息;社会化引资返还款;水费、水资源费、电费和排污费;后勤运行费;合作办学费;软件认证合作费;助学贷款风险保证金;网络分担费;招生就业费;科研奖励费及学术交流基金;科研项目配套费;保安工资;教学仪器设备专项;评估专项;体育运动会专项;军训专项;学生实习费;试验维持费;学科与专业建设经费;车辆运行费;教师节及双节福利;工会经费;高学历津贴;老干部经费、关工委经费;奖学金及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聘用人员保险金;外聘教师工资;学生书报费;设备维护费;行政专项经费。保证的包干经费项目有:办公费、差旅费、文印费、学生活动与管理费、成教提成款、干部培训费、知识分子工作经费、支部经费、校报费、报刊费,采取“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其它方面统筹兼顾,增加教学科研经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安排支出。

二、改进财务管理方式。一是认真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学校所有收入均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二是公用经费包干到院(系)处,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支出审批办法是,由经办人到财务处预算科办理票据初审手续并签字、院(系)处负责人审批,每次签报时,在包干经费中核减相应的预算数。三是专项经费支出审批办法,由专项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单笔支出10000元以内的,经办人员、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到财务处预算科进行票据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处核报(属于购进固定资产的,采购前应向国资处申请,到指定的政府采购单位采购,购置后到国资处办理验收手续)。财务处负责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按月向主管领导汇报。四是鼓励院(系)创收,凡利用学校资源创收的,依据相关规定学校留成,剩余的部分列入预算,由各院(系)自主支配,结余留用。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老校区土地置换资金,严格采取专款专用的办法,按照教代会通过的资金使用决议,加强监督,确保两年内完成新建项目,实施搬迁。对奖、助学金,财政部门核拨后,由学生处提供发放清单,直接发放。

四、强化财务审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要重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增强约束机制,减少任何决策失误,杜绝财经违纪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每季度由财务处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交由审计部门及有关领导审阅,并予以公开,以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主题词:财务 管理 意见

平顶山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1022日印发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平顶山学院二级院(系部)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
·下一条: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6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设计制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