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文件
平学院行〔2009〕8号
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
二级院(系部)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平顶山学院二级院(系、部)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平顶山学院
二级院(系部)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财务管理,便于二级院(系、部)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学校预算,按月支付,院系包干,分配自主,学校监督,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的原则,现就二级院(系、部)经费包干使用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一、包干经费范围
(一)部门包干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书报费、会务费);
(二)人员岗位津贴;
(三) 院(系、部)创收收入。
二、经费使用管理
(一)各院(系、部)包干经费按学校预算支出。原则上按12个月平均安排支出,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月预算额的,应提前1个月向财务处提供资金安排申请。财务处以院(系、部)为单位建立经费使用统计台帐,序时控制。各院(系、部)也应建立相应台帐,安排专人与财务处同步管理,按月对账。
(二)院(系、部)人员岗位津贴由各院(系、部)根据有关制度自主核算分配。人事处根据人数和既定发放标准、按总额的70%整体核算出各院(系、部)人员岗位津贴后,报财务处整块划拨至院(系、部)。各院(系、部)根据有关制度具体核算分配本单位人员岗位津贴,分配帐目报送人事处并入工资表随工资发放,人事处负责
向财务处提供各院(系、部)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明细。
(三)超课时补助按学年结算,由各院(系、部)会同教务处核定后,报人事处统一按学年发放。
(四)院(系、部)创收收入上交财务处后,按分成比例直接划拨给各院(系、部)。
(五)签批程序:二级院(系)经费支出时,遵循“一支笔”签字原则,重大经费(单笔支出超过1000元)开支须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在报销标签上标明。经办人员填制单据标签或报销表,院(系、部)负责人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直接到财务处审核、签报,财务处对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复核。
三、有关事项
(一)包干经费中不包括试验维持费、教学设备采购、科研经费、行政专项等,上述经费使用,仍按原规定程序办理。
(二)根据财政部有关制度规定,招待费报销不能超过本部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不包含岗位津贴)的2%,要严格执行。
(三)院(系、部)负责人可借支2000元以作备用金,用完及时报销,补足备用金。
(四)出差借款须提前一周报财务处,差旅结束应及时办理签批手续,到财务处冲账,自差旅结束超过两周未冲账者,将冻结所在院(系、部)经费。
(五)财务处按照学校“保工资,保运行,保安全”的原则安排资金,在不违背财务制度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院(系、部)经费使用。财务处对各院(系、部)发生的预算内经费支出,按照时间先后序时核报。
(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超过1000元以上的采购,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的,按国有资产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不得自行采购。
四、本办法自正式下文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二级单位 经费 使用管理 办法 通知 |
平顶山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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