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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10:12:47    阅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近期各级纪委监委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带动清廉过节、节俭过节。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节日纪律,自觉抵制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坚决防止“节日腐败”。

二、强化廉洁教育,弘扬新风正气

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快递送礼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发挥好“前哨”、“探头”作用,重要舆情、重点线索要第一时间向校纪委报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越往后越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及时曝光,以零容忍态度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电话:2962001

举报邮箱:pdsxy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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