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6月24日上午,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会在办公楼211召开,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张高峰,副校长程永华及招生监督工作组和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处长赵伟杰主持。
会议现场(摄影/陈留彪)
会上,赵伟杰汇报了学校目前招生工作整体情况。
张高峰从招生监督工作方面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招生工作全体人员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研究《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政策法规,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严守法律红线,做好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二是招生就业处领导同志特别是处长作为“一把手”,是监督的重点,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有条不紊推进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同时做好部门监督管理,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三是招生监督工作组将全程参与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各责任主体、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招生工作过程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结果公正。
程永华就做好招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对新形势下招生工作的认识,学深悟透新政策、新要求,落实好上级有关招生录取作工部署。二是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平顶山学院招生录取人员工作守则》,把好录取关口。四是发扬团结协作精神,统筹做好动员组织、招生宣传、一线咨询等工作。
会议现场(摄影/陈留彪)